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省属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11月11日)要求,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秘书的推荐工作。推荐条件及推荐流程,具体如下:

一、 评估专家的推荐条件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政、教学、评估的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应予以推荐。

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 周岁,对评估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具体的推荐条件,详见附件4《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二、 项目管理员和秘书的推荐条件

了解院校评估基础知识、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履职尽责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

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具体详见附件5《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根据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的推荐条件,个人申请并填写《推荐信息表》(附件1)。

2.审核与报送:教务处汇总个人申报情况,提交学校,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推荐专家等进行审定后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最终确定审核评估入库专家。

此次推荐专家将用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申请人请于11月17日前,将《推荐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zx@ybu.edu.cn;

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南老师;联系电话:2436416。


附件:

     1.《推荐信息表》

    2.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省属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

     4.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5.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教 务 处

2022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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