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空编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延州办发〔2018〕10号)、《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精神,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延边第一中学4人,延边第二中学8人,延边大学师范分院7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考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
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查和复审通过后,考生缴纳面试费80元。
(五)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8年报考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由延边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2879039
延边州教育局:0433-2919190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边州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