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长春市基层选调生考试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市《关于做好2019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推荐参加长春市基层选调生考试的相关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
※报考选调生的人员,不能同时兼报201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职位
二、用人单位
长春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部门(考录后试用一年,服务期五年)
三、推荐条件
1.符合文件要求的招考条件;
2.同时具备:
(1)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入党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2)优秀学生干部(校级或院级,以证书为准);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绩点3.0以上、研究生平均分85以上,若成绩相同,以发表学术论文级别评价优先);
四、推荐程序
1.毕业生自主报名;
2.学院审核推荐;
3.学生工作部就业服务与市场管理科审核材料;
4.名单公示,推荐至招考单位。
五、推荐名额
1.各学院本科生推荐不超过2名毕业生,其中主要推荐1名,候选推荐1名;
2.各学院研究生推荐1名毕业生;
3.全校向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0人。
六、材料准备
1. 长春市2019年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自主报名和学院审核推荐阶段暂不需在学校党委意见处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优干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有论文发表的研究生还需携带期刊复印件。
七、时间安排
1.文件下发(2月28日)
负责单位:学工部就业服务与市场管理科;
2.学生申报(3月1日)
负责单位:各学院;
3.学院推荐(截至3月2日下午17:00,将《学院推荐参加考试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1907703@qq.com);
4.材料审核(3月3日上午9:00-下午15:00,进行材料审核,被推荐学生持相关材料至二食堂319室就业服务与市场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名单公示与上报(3月4日-6日)
公示网站:综合信息门户;
6.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11日全天。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7.现场报名流程: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2733002/2732072